【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代办养老保险?小心有诈!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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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茂联合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达茂联合旗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初,被害人王某找到被告人刘某帮自己办理挂靠单位养老保险事宜,刘某在明知其不能为王某办理养老保险事宜的前提下,仍谎称可以办理并向王某表示需要花钱。2018年4月,王某向刘某转账人民币25000元用于办理养老保险事宜。转账后,刘某将全部欠款用于归还个人贷款。王某多次联系刘某询问办理养老保险进展情况,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后因事情未办成王某要求刘某退还钱款,刘某一直未退还,王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审理阶段退赔被害人王某全部诈骗款项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被告人刘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刘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
养老诈骗犯罪不仅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而且会给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达茂联合旗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9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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