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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立法工作者就协同立法进行集中研讨 五地市启动粤菜立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聚焦促进粤菜发展,广东开全国“1+N”省市协同立法先河。目前省和有关市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如何确定下一步工作重心?省市及地市之间的立法工作怎样实现紧密联动、各有所长?8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期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暨粤菜发展促进省市协同立法实务研讨班在广州举行,21个地市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者展开集中研讨,共同探讨解决这一新型立法模式实践中的重点问题。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自今年2月以来,我省启动促进粤菜发展的省市协同立法工作,目前《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下称“省条例”)已提交初审。在地市层面,《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已提交初审;《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和《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的草案也已出炉。

  此次协同立法新在哪?

  立法主体属不同位阶

  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协同立法,大多在同一行政层级间展开,打破地域、行政壁垒共同解决环保等领域的问题。去年底,我省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就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创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先河。在此基础上,今年广东以促进粤菜发展为切入点,率先迈出省市协同立法的第一步。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柏阳解释说,此次就促进粤菜发展探索省市协同立法实行“1+N”模式,其中的“1”就是省条例,围绕粤菜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重点解决粤菜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将推进“粤菜师傅”工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固化为法规条文,弘扬发展粤菜文化,助力就业创业和乡村振兴;“N”则旨在鼓励相关地市瞄准粤菜分支,在省条例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法规解决具体问题。

  省条例出台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在此基础上,如何发挥好相关地市立法积极性、创造性,制定更加因地制宜的条款?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情’,粤菜分支丰富、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省条例难以兼顾全省各个粤菜分支、各地的实际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波说,因此,市条例有必要进一步“切小、切准、切实”,实现省条例“统”得住,市条例“分”得开,粤菜省市立法和而不同,从而建立省与市不同位阶立法主体协同立法的新机制。

  省市立法如何“和而不同”?

  省聚焦共性 市立足个性

  省市条例如何实现“统”“分”结合、和而不同?

  目前,针对协同立法中的不少关键问题,省条例已作出原则性规定,五市条例则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例如省条例提出,各地市要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协作机制,江门、潮州、梅州在条例中则明确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省条例提出,要建立粤菜菜品名录,五市均细化名录制度,其中,梅州条例还进一步明确名菜名录的认定程序和动态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五市也结合当地实际对一些特色内容作出补充规定。例如江门、汕头、潮州均创新提出发挥信息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产业信息共享。在经费保障方面,佛山、梅州提出设立专项资金,汕头则把设立发展引导资金写入条文。

  为更好理顺省市协同立法的“关节”,全省立法工作者也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建议。

  “省条例和各市条例都提到星级‘粤菜师傅’评选,但调研发现,一二三级评选权限在地市,四五级的在省里。”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中林建议,省市条例各有侧重,省条例更强调评定工作,市条例应当在申报、激励方面着墨。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科长冯岩岩也认为,省条例可着力解决地市解决不了的问题,例如明确厨师职业资质认定、大中专人才培养等原则性问题,市条例则解决本市特有的个性化问题,避免与省条例不必要的重复。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江保国建议,省市条例要处理好一致性与差异性的关系,省条例要发挥统摄作用,既立足共性作出规定,也要给地市适当留出立法空间;地市要结合省条例和本地实际进行细化,避免条例大而全。

  地市法规如何“烹”出特色?

  避免千篇一律 力争“各特其特”

  各市条例如何彰显本地特色,也成为研讨重点。

  “某一条款隐去地名后,看不出是哪个市的条例,这就要考虑,是不是地方特色体现得不够充分。”江保国点评各市条例时指出,目前五市条例在一些内容上较为趋同,立法特色有待进一步突出。

  怎样创新立法“烹”出各自特色?“梅州客家菜有浓郁的农耕底色,条例如何更好契合乡村振兴发展,是我们不断思考的问题。”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远东说。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许建民也表示,汕头条例抓取了潮汕菜特色品牌这一“小切口”进行立法,如何结合“汕头味”和“侨味”更突出品牌打造,值得进一步打磨。还有参与研讨的立法工作者提出,佛山条例聚焦广府菜传承发展,怎样在条文中彰显顺德区作为“世界美食之都”的金字招牌,有待细化明确。

  对此,王波建议,各市可从菜系、地域、名菜、食材、小吃、食品产业、烹饪技艺、老字号名店名品甚至农家菜等方面找准自家的“拿手绝活”,避免条例千篇一律,力争“各特其特”。

  值得注意的是,市条例在做好与省条例“纵向”衔接的同时,探索“横向”跨市联动也成为协同立法的重点。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邱新建议,相关市条例可以增加跨市协作的规定。“例如江门、佛山同为广府菜立法,汕头、潮州同为潮菜立法,不妨进一步明确跨市交流、比赛、培训等内容。”邱新说。

  “调研发现,某地培养认定的厨师,其他地市不一定认可,如何通过立法更好解决这一问题,值得考虑研究。”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说。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认为,协同立法不仅有利于打破地域、行政壁垒,以立法推动实现共同目标,也能加快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积极意义。“希望通过跨市联动,探索不同地市的厨师互认、联合申报非遗项目或‘世界美食之都’等,为促进我省粤菜发展形成更强合力。”余建红说。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3992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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