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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部门执法合力 拓“智慧矫正”新路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陈东升王春

  法治日报通讯员周璐颖

  “现在出海作业,直接在‘海之矫’平台上申请就行。太方便了。”近日,从事运输船作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如今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在线签到和办理外出申请,并通过平台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报告、视频点验等,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

  安心作业的“一小步”,背后是浙江省舟山市创新升级监管模式的“一大步”。

  今年以来,舟山市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海上监管为目标,打造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平台,整合公安、海洋渔业、海事等10个部门执法力量和数据资源,通过构建“数字赋能、一网通管、多跨协同”的“1+7”体系(“1”即在“浙里办”平台架设社区矫正对象功能模块“海之矫”,集成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在线签到、投诉申请等服务事项;“7”即建设联合管控平台,设置基础信息、核验审批、日常监管、警务处置、多跨协同、教育帮扶、数据统计等7个模块管理内容),将其作为数字法治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的一个子场景,打造社区矫正海上监管的精密智治范式。

  回应基层改革需求

  涉海涉渔产业是舟山的基础产业、民生产业和特色产业。目前,舟山市涉海涉渔刑事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占全市同期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一定比例。

  “海上作业存在特殊性,以往船只定位通讯联络未实现常态化,对涉海涉渔人员的合法证明也存在数据壁垒,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的审批条件和作业期间活动情况,存在监管困难。”舟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问题已成为该地社区矫正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

  为切实解决规范管理与保障权益、严格监管与数治滞后、社会属性和协作不畅等问题,从去年开始,舟山市以问题为导向,凝聚部门合力先后出台《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舟山市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健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监管机制。与此同时,舟山市司法局以开发建设“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平台成功破题,实现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全时段精准管控,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谋生致富需求。

  精准重塑矫正生态

  聚焦兼顾依法监管和保障就业两大核心问题,舟山市司法局以“1+7”体系建设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线下治理”向“云上治理”迭代。

  “我们紧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执法核心需求,设计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监管流程图,通过管理平台与有关部门共通从业资质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数据,实现在线智能核验审批。”据舟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平台打通10个部门整合22项数据资源,实现跨业务、跨部门数据集成共享。

  据了解,平台上线运行3个月以来,已累计审批47名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海上作业,抓取核实相关信息164次,准确率100%,数据入库率达100%,核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效率提升60%以上。

  定向帮教保障权益

  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平台首页,一张监管海图格外引人注目。据了解,监管海图可实现船只人员轨迹自动对比、远程点验、视频抽查等核查功能,通过24小时数字化监管,大幅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信息准确度。

  依托动态跟踪和数据分析,平台可以自动精准实现对海上作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的越界警告、脱失警告、分离警告等。“有了这个警示功能,工作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通过视频核查、语音通话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情况,联动公安、海警等部门处置突发情况。”舟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大数据支撑下,该平台通过多维度设置风险模型,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人工分析预判的预警模式,以“实时智控”实现精准管控,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的安全性。

  与此同时,平台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罪名和不同矫正需求,定向推送学习教育视频和资料,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帮扶;并开通社区矫正对象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

  舟山创新推出“智慧矫正”平台,用数字化技术手段赋予社区矫正工作更大的执法力度和更多的执法温暖,实现监督管理和保障权益的有效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208/t20220823_462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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