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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险险险!!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南川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搭载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交警部门认定由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未成年驾驶人的父母承担事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详情:2021年2月10日17时35分许,韦某1(未成年)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韦某2(未成年)行驶至南川区合溪镇九溪居委会门口路段,与韦某3停靠在路边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韦某1和韦某2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1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二轮摩托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路面观察情况不够,其行为对本次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韦某3违规停车,对事故的发生起次要作用;韦某2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行为与本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本次交通事故韦某1负事故主要责任,韦某3负事故次要责任,韦某2不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2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了损失,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首先,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1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韦某3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韦某2不承担责任,虽然韦某2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但其行为与本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故其在本案中依法不承担责任;其次,由于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韦某1已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即由其父母对韦某2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院依法确定韦某2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由韦某1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韦某3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因简单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逐渐普及。但部分家长及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深刻意识到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严重危害,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选择驾驶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造成未成年人违章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案件频发。

  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容易诱发事故危险,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事故,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因此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子女交通安全意识,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保管好机动车钥匙,防止孩子因为好奇独自驾驶机动车出行,也切不可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39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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