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者却积极“配合”讨薪者?法官步步为营甄别虚假诉讼
“你是否承认拖欠这65名劳动者的工资?”
“我们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可以提供证明材料,只是公司确实没钱支付,希望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今年5月初,何某等60余人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某建筑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共计400余万元。
沟通过程中,法官审查发现被告对诉争事实无任何异议,并积极配合原告提供相关诉讼材料。
平时看惯了劳动诉讼案件中原被告“扯皮”,法官马上警觉起来,考虑到劳动争议纠纷系虚假诉讼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欠薪时间较长、金额较大,决定就该案是否涉及虚假诉讼进行甄别、排查。
随后,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联合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前往案涉企业住所地,要求企业现场提供涉案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对起诉员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就基本事实逐一单独询问。
“你们知不知道虚假诉讼的严重性?甚至可能涉及到要负刑事责任……”
一系列调查后,法官组织企业负责人与涉案员工召开座谈会,针对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明理。
该企业负责人明显有些“坐不住”了。
“法官,我们企业确实是存在拖欠劳务费用的事实的,但这是因为上游企业拖欠我们应收账款导致我们经营陷入困境,无法向60余名员工支付薪酬,所以希望以追索劳动报酬的形式达到执行索要公司债权的目的。”
“对于你能够积极配合劳动者索要劳动报酬这一点我们无可厚非,可是其中几名劳动者的社保缴纳记录你却拿不出来。”
法官详细调查了公司员工的情况发现,根据工资单上载明的月工资和纳税记录,几名公司高管的工资每月在四五千左右,与事实情理不符。且某几名员工与这几名高管存在亲戚关系,并无在公司上过班的相关记录。
“对不起,法官。我承认,我们为了规避个税,对其中5名员工工资金额进行了“拆分”,虚构了这几名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真的太不应该了,和我们公司以往诚信经营的理念背道而驰,我们愿意弥补这个错误。”
“你们这种行为就是打假官司,是在利用法律赋予你们的诉讼权利来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任何作虚假陈述、违反诚信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经法官释法析理后,双方认识到其错误行为,表示将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上述5名员工提交了撤诉申请。
法官综合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认为,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未造成实际损失,故向当事人进行了口头训诫,并准许撤诉。
长期以来,沙坪坝法院坚决拧紧防范虚假诉讼“责任链条”,注重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和防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发现疑点后,讲究策略、层层拨开案件事实“面纱”,依法果断处理了该次虚假诉讼案件。
近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快速妥善解决。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9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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