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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基本案情】

  方某某(另案处理)成立河南省夕阳红溢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潘某某被任命为该公司客服部经理。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宣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群体宣称存款即获长寿红包和会员等级,从2万元的亲情会员到20万元的钻石会员,等级越高,享受养老服务的优惠力度越大,并承诺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三年到期归还本金。潘某某招聘客服部人员,通过讲课、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发展会员536名,收取存款和各类养老服务费4484 万余元,通过支付本息及长寿红包退还储户2185万余元,造成2299万余元无法返还。潘某某的客服部按吸收金额的20%提取佣金81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虑潘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退赔提取的佣金819万余元。

  【警示意义】

  犯罪分子宣称投资低风险、高利息、高回报的同时,还能享受不同等级的养老服务优惠,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老年朋友投资“养老项目”、购买“养老服务”前,一定要与家人商量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切勿盲目投资,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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