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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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低价购进蚕丝被等产品作为道具,在多地农村以开展产品促销会为幌子,通过虚假的厂家现场直播,编造“厂家将三千万广告费折成产品免费送”等谎言,诱骗老年人先购买一张价值10元的购物卡,后持卡交纳1500元购买一条的蚕丝被,第二天再以现场抽奖中奖的方式,让“中奖者”不仅得到蚕丝被,还将购物款如数退还;没有中奖的,也会退还1500元购物款和10元购物卡钱,再赠送一条浴巾。当活动进行到第7天,大量老年人深信不疑,纷纷购买蚕丝被,被告人收到钱款后,突然卷款潜逃。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达17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李某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与部分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万元。
【警示意义】
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免费赠送小礼品为诱饵,采取直播、抽奖、办卡等手段进行包装,使老年人陷入免费购物陷阱。老年朋友一定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不要被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所迷惑,谨防上当受骗。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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