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聘任于连俊等61名同志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马连松等5名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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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现聘任于连俊等61名同志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马连松等5名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聘期自2020年6月至2025年6月。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006/12878c62-d018-4d5d-96bd-1248ebd593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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