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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黑车有风险 低价购买需谨慎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法院的怎么了,这辆车是我花钱买来的,虽然一直没过户,但是我已经开了三年多,现在突然过来要扣走我的车,那我买车花的钱你们法院赔给我?”这是2022年9月6日在慈利县南山坪乡发生的一幕,

  2019年初,唐某在江苏某地花费12万元购买了当地二手车交易行出售的“二次抵押黑车”(注释:“二次抵押黑车”是指车辆还未还完第一次抵押贷款的情况下,车主将此类车辆再次抵押给其他借贷公司或个人以获得借款的车辆,这种车辆可以上路、可以年检、也可以买自己名下的保险,唯一受限的是因为首次抵押未清偿完毕,抵押权未消灭,车辆无法过户)一辆,因该车售价便宜,价格仅为新车的一半,故唐某在明知该车为“二次抵押黑车”且无法过户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购买了该车。

  车辆购买后,唐某立即花费三千多元在湖北某地对车辆的GPS定位系统进行了全面拆除,之后便提心吊胆地使用该车至今,期间一直未曾出现纠纷。就在唐某以为该车的法律纠纷隐患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失时,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车辆的GPS定位系统找到了该抵押车辆,并拟对该车辆进行依法扣押以实现抵押权。

  考虑到方言不通和现任车主抵抗情绪渐涨等因素,异地执行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慈利县法院岩泊渡法庭寻求帮助,希望岩泊渡法庭能对该次执行予以协助。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岩泊渡法庭庭长徐联合立即取消全庭午休,当即带领全庭工作人员前往执行地点协助执行。通过徐庭长耐心地明理释法后,车主唐某的抵抗情绪逐渐平息,随后便积极主动地将车辆及车钥匙交付给了执行法官。

  从本次案件可以看出,“二次抵押黑车”虽然价格低廉,但其法律纠纷隐患问题不可忽视,本案中唐某虽具备一定的“二次抵押黑车”购买经验,其购买车辆后亦寻求技术人员对车辆的GPS定位系统进行了拆除,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以为的GPS定位系统已经全部清除仅仅只是你以为,车辆设立抵押后,为保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方式找到车辆。所以,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有可能是陷阱,法治时代,需要我们擦亮双眼,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1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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