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套路深 3大陷阱要警惕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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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微信、QQ等互联网通讯工具,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要求受害人打款或转账,从而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法院总结了三大常见的诈骗“陷阱”,结合辖区内发生的违法案件“以案释法”,希望大家一定要注意,切勿上当受骗!
陷阱一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骗子套路
诈骗分子先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微信给受害人,告知其涉嫌重大案件,甚至做假的通缉令进行恐吓。随后,使用话术让受害人自证清白或声称保护其财产安全,要求其将名下所有的财产全部转到所谓的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账户中,从而诈骗得手。
典型案例: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办案调查,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员核查资金、转账汇款等,若收到这类信息,一定要和家人多商量,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陷阱二投资理财诈骗 骗子套路
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添加受害人好友,或者在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帖、投广告,声称有投资渠道吸引受害人关注,随后拉人进群,组织“水军”在群里扮演投资者,晒出收益情况误导受害人。不法分子通过直播教程、导师指导等方法对受害人进行洗脑,向受害人发送链接或二维码下载虚假投资平台APP,以小额返利诱导受害人加大投资额度,等“投资”到一定数额就无法再提现,不法分子就以“登陆异常”“服务器维护”等各种理由解释,紧接着会利用受害人急切提现的心理,再收取“保证金”“解冻金”等再次诱导受害人转钱,直至将受害人榨干。
典型案例:

针对投资理财类诈骗,大家要做到“四不”:一不被高额利率诱惑,切勿相信只赚不赔的买卖,以免落入陷阱;二不轻信网上陌生人发布的理财信息,不加入所谓的“投资群”;三不轻易下载陌生人推荐的、无法验证的理财软件,更不能注资;四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陷阱三兼职刷单诈骗 骗子套路
骗子通过越洋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以兼职为由添加受害人为好友,随后以简单易行的关注、点赞、刷单等任务,返还受害人的本金和佣金,让受害人尝点甜头,打消疑惑,进而用更大的任务套住受害人,最终达到以小诱惑骗取大笔钱财的目的。
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8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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