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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了不便出庭?“车载便民法庭”开到家门口!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这是在干啥子?”

      “法院呢,听说搞啥子巡回审判。”

      “这个车安逸,居然是个移动的法庭,我也要看看。”

      9月16日下午,九龙坡法院把“车载便民法庭”开进辖区九龙三村,巡回审理一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向在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车辆刚驶进小区,便引来不少群众驻足打量,纷纷表示,要一睹这场特殊庭审的“芳容”。

      母亲患精神疾病 小伙和外婆“争当”监护人

      王某的母亲张某患有精神疾病,为了能处置张某名下的一处房产,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张某的监护人。受理案件后,九龙坡法院依法指定张某的母亲陈某作为代理人,然而,陈某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坚决不同意外孙的做法,这个房子是我女儿的唯一房产,房子一旦处理了,她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为此,王某与外婆陈某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如果机械办案,不问当事人之难,就不利于‘三个效果’的实现。”加之涉案老人陈某已年届九旬,且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为了方便老人参加诉讼,依法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祖孙关系,破产庭张雷法官团队本着便民利民宗旨,决定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到老人居住的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并结合案件特点,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在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

      “家门口”巡回审判 促成祖孙关系重归于好

      “现在开庭……”下午15:30,随着法槌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始。审理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具体诉求,询问被申请人有关情况,耐心阐述了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的释法明理,双方明白无论法院是否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都要依法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对她的财产作不利的处置。王某心悦诚服,主动申请撤回了宣告申请,并承诺会与外婆一起,悉心照料可怜的母亲。

      外孙的言行,让外婆无比欣慰,“家和万事兴,没有哪家门上写着‘无事牌’,只要大家心连心,什么困难都不怕。”老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法官同志,你们是好人,这个结果我很满意,我这个闺女很可怜,一直担心她失去房子会过得更艰难,现在我放心了!”

      主动延伸审判服务 实现一次巡回多重效益

      下午16:40,庭审结束。看到在场群众没有离开的意思,承办法官未及换下法袍,迅疾又与其他干警一道“坐诊”,为大家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想问一下,婆婆去世了,作为儿媳妇,我否继承财产?”“小区物业没有资质,服务也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我儿子和媳妇正在干仗,万一离婚了,娃儿会判给哪个?”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法律困惑,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耐心予以解答。

      有在场群众表示,“打官司不怕,怕的是到处跑,费时费力的,觉得很麻烦,你们这个举措很好,希望大力推广。”“看得出来,法院是实实在在为大家着想,利用车载法庭主动上门办案,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必须点个赞!”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38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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