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法院利用互联网跨国调解一起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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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渝中法院利用互联网络会议软件连线在澳大利亚的当事人,远程开庭审理一起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案件。
一、案件背景
原告杜某某与被告朱某系大学同学。原告在校期间创作完成了一篇涉及乡村旅游开发规划研究的论文,并将其翻译成英文。为征求意见,原告将该英文论文发送给被告,但被告未予回复。原告于2017年1月14日将该英文论文公开发表,后发现被告擅自在该英文论文署名并发表在《Journal of Landscape Research》期刊,百度学术和中国知网还将该论文收录。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署名并发表原告创作的论文,侵害了其对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利,遂诉至法院。
二、审理经过
案件受理后,法院发现被告未在户籍地居住,原告所提供的电话也无法接通。后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取得联系,确认被告目前在澳大利亚居住,无法到庭应诉。经承办人通过微信联系询问,被告认可侵权事实,表示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因被告无国内手机号码,无法进入现有的互联网庭审平台参加庭审。为及时化解纠纷,承办人拓宽工作思路,组织当事人利用互联网络会议软件进行远程开庭,并通过录像功能同步记录庭审过程,最终促成案件调解。
随着跨域案件的不断增加,渝中法院将进一步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互联网科技赋能,拓宽现代科技司法领域应用场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利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8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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