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蒙古马精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帮母女化矛盾 法官上门送达促调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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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娘,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包长江,考虑到您的年纪和身体状况,我们专门到您家里了解一下您的实际情况……”9月14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包长江一行来到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某农场刘某家中,上门送达开庭手续。
案情原由
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是母女关系,由于家庭矛盾,刘某一气之下将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女儿黄某归还刘某为其女儿的部分花销。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马上与原告取得了电话联系,希望双方能够念及亲情,妥善解决纠纷。
据了解,刘某今年90岁,无法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接收法律文书,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年老不便,为尽快解决纠纷,采取灵活多变的送达方式,对老年群体“特殊关照”,与助理、书记员一同赶赴刘某家中送达开庭手续,并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积极引导。原告刘某对法官表示:“真是没想到法官会亲自上门为我们服务,十分感谢法院为咱老百姓排忧解难。”
本案中,包法官通过庭前对案件了解情况,快速找准案件的症结所在,一方面释法说理,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巧唠家常,劝解疏导;另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传达彼此处境,提出解决建议,最终母女之间“心墙”消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当日送达,高效审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兼顾“法与情”,妥善处理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各种民事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8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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