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 | 郭桂杰:“巾帼”调解展英姿 奉献青春促和谐
2013年1月,经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她被录取到基层司法所岗位,从此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路走来,她与群众打成一片,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和谐邻里、维护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大家展示着巾帼不让须眉、岗位建功的风采。多年来,她参与调处各类纠纷七百余件,多次获得殊荣。2020年12月份,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她就是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郭桂杰。
独当一面展英姿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法学科班出身的她,从不忘坚持学习调解知识,一本智调慧解指导手册常放案头,不断加强自身语言表达技巧、调解技能和临场应变能力。
2019年10月,调解室突然来了几位情绪激动的村民,叫嚷着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就去找伐树者当面理论,如果双方当事人直接见面,少不了一场口角纷争,严重的话可能发生刑事案件。见此情形,她主动担当,先安抚好村民的情绪,并耐心引导村民叙述案情。为防止事态扩大,她向村民许下承诺,保证一定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结果。随即,她拨通了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在电话中耐心倾听当事人叙述原由,找到纠纷发生的症结,并向其解答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经过一周反反复复的说服教育、规劝疏导,当事人最终同意返还价款。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是在向56户村民发放具体金额的时候又遇到了难题。因为现在只有一个总价款,树木已经砍伐,每家每户应该分得多少没有依据。她专门跑到林业部门请教,了解如何判定树木的方数。然后驱车十余公里到每家每户地头丈量树木砍伐后的直径,计算出一个大致的数额。村民们看到年纪不大身材单薄却能量满满的她,几天内不断往返穿梭在村子里,顶着烈日走在田间地头,村民的心里渐渐的暖了起来,大家不再斤斤计较,而是一致同意郭桂杰计算的数额,最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扎根基层永不悔
常怀怜悯之心,常施援助之爱。基层没有优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但8年的工作经历是她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在不断地与群众打交道中,才真实的感受到了“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意义,所谓“仁者爱人”,每当看到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心底的充实感、喜悦感油然而生。
2020年2月,当事人曹某全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造成全身瘫痪,后经嘉祥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定对方赔偿130336.28元,但该赔偿金一直未得到执行。事故发生后,曹某全的生活陷入困境,她先后多次到其家中探望,看到骨瘦如柴的当事人,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暗自下决心一定要为当事人要回赔偿金。随即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首先把情况摸清楚,对事情经过进行客观分析,多次走进被执行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诫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其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居的村干部的商讨研究,对当事人进行谈心和劝解,从法律、乡亲关系、事实证据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让对方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从而自愿对受害人曹某全进行赔偿。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对方一次性赔偿曹某全各项费用128000元。积压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双方当事人都非常的满意。
创设品牌促和谐
勇立潮头、引领创新。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她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为破解基层农村社会治理难题,针对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充分发挥村妇女群体作用,创新设立“巧媳妇”调解服务工作品牌,成为嘉祥县人民调解的一张新名片。
2018年始,她立足农村计生专职主任在村内人头熟、“家长里短”掌握全面、在农村妇女中威望较高的特点,结合各村实际,坚持自愿报名、村委推荐、司法所把关、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的原则,以村为单位选聘“巧媳妇”调解团成员,积极协调把调解案件纳入“以案定补”经费发放范围,最大限度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化解目标。“巧媳妇调解团”成立以来、涌现出了南马村的海霞大姐、谷庄村的冯大姐、振兴村的小娟姐等调解能手和品牌,乡村调解的“绣花针”——“巧媳妇调解团”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添姿添彩,次年即被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改革工作,为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守基层司法行政岗位,她坚信只有自尊、自立、自信、自强,保持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才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身的价值,才能展现当代新女性的精神风貌,彰显巾帼英姿。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2/7b9abe2c-15bf-4674-8ccd-e8150cd9e0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