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莫任性” 未休年休假“必须有”
作为普通劳动者
在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作为用人单位
在制度管理或者获取正当利益时
也不要过于“任性”
作为普通劳动者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
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
这个“必须有”
被辞退了
未休的年假
该不该得到补偿
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份
在洛阳一家企业
某工友在值班室吸烟
导致值班室内垃圾箱燃起明火
虽给公司带来安全隐患
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王某作为当时值班带班人
随后该企业向王某及工友
发送书面通知
告知其被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认为自己被一并辞退
属于违法行为
遂诉至涧西区法院
要求相应赔偿
其中包括自己未休年假部分的补偿
法院判决
关于王某被和工友一并辞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
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判决支付给王某违法解除赔偿金
19920.81元
关于年休假补偿问题
根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
判决企业向王某支付
2021年度至2022年度
未休带薪年休假报酬1831.79元
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严重失职
是指劳动者玩忽职守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例如不按规范操作
毁坏了生产设备
随地抽烟烧了仓库
看锅炉时睡觉忘了关火
造成严重后果等等
为防止用人单位
滥用单方解除权
这里还对严重失职的程度
做出了要求
即要达到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程度
在此提醒劳动者
工作中务必尽心尽责
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
造成无谓的损失
也提醒用人单位
不能随便找个理由就开除员工
当然员工该休的假期一定得休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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