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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说法 | 微信上借钱给同学,他竟然不还了!凭聊天、转账记录能要回来吗?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手机应用已普及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微信、支付宝转账不仅成为日常消费的主流支付方式,也是亲朋好友、生意伙伴之间财务往来的重要方式,那么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新的互联网交易模式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近日台前法院侯庙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正涉及到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问题,接下来就借着这个案子看一下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借钱时该注意什么?

  据悉,王某与李某是高中同学关系,在2019年1月5日,李某以谈对象为由,向王某借款,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王某分别以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方式向李某借款8000余元。李某也在微信经常回复:"收到收到,感谢了,过段时间还给你。"但半年后,李某将王某微信删除拉黑,王某多方讨要借款未果,遂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告王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帐等形式,分7次向被告李某支付借款款8306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偿还借款本金8306元。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问题,因原被告未约定借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那么问题来了:哪些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证据规定,微信、支付宝属于电子数据范围,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此外,证明双方借贷合意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转账记录、身份信息证明(你要证明这是对方使用的微信,这个你可以通过微信真人头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实名认证、绑定的手机号码、运营商协助调查等途径进行核实)等,都可作为证据。

  二、遇到朋友在微信上借钱还要注意什么呢?

  (一)通过微信转账等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另外,还可以在沟通中再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二)网络聊天记录。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认或由适合的证人证言作证确认。借款时注意留存,诉讼时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或依靠相关软件提取出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也具备证明效力,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保存原始记录,同时保证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三)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转账凭证。保存转账记录的截图,支付宝转账的也可以在网上查询转账记录,并打印出来,就是证明确实把钱转账给对方的证据。以上证据及其他能搜集到的证据可以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当事人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额、约定利息、还款期限等,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确存在。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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