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洹法说案】酒后拼车,太“贵”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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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
“十年修得同船渡”
放到现在来说
能同坐一辆出租车
也是一种缘分
近日 内黄县法院 审理的一起案件中 几个年轻人却因同乘 结下了梁子
阿俊、阿珂、阿雨 是多年好友 某日凌晨 三人酒后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同车乘坐的 还有酒后回家的小博
车上
醉酒的三人与小博发生了口角
将小博拽下车
进行殴打
事后,小博报警
警方将三人抓获
经鉴定
小博构成轻伤二级
经公安机关调解
三人共赔偿小博16.5万元
取得小博谅解
阿俊也因涉嫌寻衅滋事
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阿珂、阿雨二人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 阿俊无事生非 伙同阿珂、阿雨 随意殴打他人 情节恶劣 构成寻衅滋事罪 阿俊、阿珂、阿雨 系共同犯罪 阿俊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系主犯 考虑到阿俊到案后 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系坦白 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并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判处阿俊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二年
拼车 本应是双方共赢的好事 却因酒后滋事 演变成一场悲剧 借着酒劲 逞一时之快 最终既伤了钱包 也摊上了牢狱之灾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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