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青州:打造社区矫正“四抓四新”新风貌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结合《社区矫正法》实施,青州市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监督管理一个中心,把握人员管控和教育帮扶两条主线,突出法治教育、刑罚执行、疫情防控三个重点,创新探索打造“五+N”社区矫正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四抓四新”的社区矫正新风貌。

  

  抓监管,探索“五+N”社矫新模式

  

  结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统一纳入社区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科共管范畴。研究制定《青州市社区矫正 “五+N”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性开展社区矫正“五+N”监管模式,即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统一着装、统一进行警示教育学习、统一集中宣告、统一训诫谈话、统一入矫测试。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

  

  抓重点,打造“线上+线下”社矫新格局

  

  紧紧围绕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开展维稳安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摸排力度,科学研判排查结果,精准分析风险隐患,落实制度和教育帮扶。同时,积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不定期核查机制,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监管,每日定位查询2次以上,坚决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包人到案”制度,全面掌握其动向,严密防范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抓质量,形成“教育+回归”社矫新常态

  

  以提升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不断丰富教育管理措施,坚持精准矫正,精细管理,着力打造教育矫正新常态。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创业难、就业难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重塑人生、回报社会”社区矫正主题报告。精心选取5名社区矫正对象创业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巡回报告13场次,通过现身说法,讲述自身故事,有力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重拾就业信心,重燃生活希望,做到真正回归社会。同时,青州市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联系用工企业,协调、帮助12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专题巡回报告让矫正对象重拾就业信心

  

  抓疫情,打造“防疫+战疫”新屏障

  

  今年,新冠疫情突发之际,该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摸底排查,通过电话、微信、手机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落实社区矫正情况“日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清、去向明,无脱管、无漏管。在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主动要求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值班执勤尽职尽责,捐款捐物不计回报,志愿服务如火如荼,形成了社区矫正与抗击疫情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进一步筑牢了安全稳定的新屏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14a70d90-e048-44eb-8b8f-86987f3e8c73.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