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联系包挂机制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
近日,济南市司法局印发《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联系包挂市直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实施方案》,通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挂机制,强化对全市15个区县(功能区)、46个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单位督察考核力度,助推济南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明确包挂联系部门、区县的主要内容。对市直部门(单位),主要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指导推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督促完成全市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分工任务,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省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任务。对区县(功能区),主要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和示范项目。督导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八五”普法规划。
明确包挂联系部门、区县的重点机制。建立包挂工作联络员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处室负责人担任司法局联络员,保持经常对接联络,及时掌握部门、区县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建立定期调研督察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一次,深入所联系包挂的部门、区县实地调研督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安排有针对性开展督察考核活动。建立定期分析调度机制,市司法局党委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包挂联系工作汇报,分析全市法治建设形势,梳理短板弱项,研究推进措施。
明确包挂联系部门、区县的基本要求。市司法局班子成员要将联系包挂部门、区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履职重点,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融入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大局。要遵守廉政纪律,不给包挂联系部门、区县增加负担。要增强责任意识,将联系包挂部门、区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1/fa41ff69-ac95-4e45-8a96-02d3bf127aa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