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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共谋“发财路” 开设赌场再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化名)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张某某此前在2012年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张某某因不满足于目前的收入,为了走上“快速发财路”又重操旧业,与同伙商议租赁临街房用作赌博专门场地来谋取非法利益,并与同伙等人开设赌场。为了招揽赌客,张某某伙同同案犯还为赌客提供赌博场所、茶水服务、赌资兑换、揽客提成等方式,使“赌博生意”异常火爆,使得众多赌客慕名而来。为了防止公安机关突击检查,张某某安排专人看门,并规定必须是熟客介绍推荐才能进入赌场,同时张某某还支付给其他同伙揽客提成来获取更高人气和利益,张某某等人采取上述方式经营赌场获取暴利,严重妨害了社会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赌博、开设赌场都是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希望广大市民用正当合法手段赚取钱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构建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莫以身试法,远离赌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进行了修订,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针对赌博犯罪的新形势、新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量刑从原来的有期徒刑三年提高至五年,对有效遏制当前赌博犯罪活动高发态势具有积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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