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作风建设年·担当主题月 | 临沂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临沂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布局,结合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持续发力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扫黑除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线索核查质量,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
坚持目标导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围绕上级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工作方案,将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集中学习和集中测试活动,开展涉黑恶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百日会战”“60行动”“70行动”。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制定《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市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挥监管职能,全力做好特殊人群管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自身职能,以特殊人群管理为切入点,以“实战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工作落实。在社区矫正对象中继续开展“六个一”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制度落实,对有黑恶势力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管控专班,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管控专班1344个。结合特赦专项工作和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全市8272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落实见面谈话,进一步掌握其思想动态,对排查出的涉黑恶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登记造册,列入严管级别。
发挥普法宣传职能,全面提供法律保障
将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在各类宣传活动中的比例。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余份,开展普法讲座180余场次。“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每天连续转载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案例材料,转载数量累计200余篇,阅读量5.9万次;累计发布扫黑除恶公益普法广告10余万条。
发挥法律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工作室,抓好上访群众、特殊人群、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配合相关部门争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胜利。建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代理程序,依法推进涉黑恶性质案件妥善处置。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累计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240余件;根据案件审理法院通知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共派员旁听案件65起,有力地保证了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dd1dd70f-2aa8-47b0-9abf-170a8c1f7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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