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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出台《方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淄博市出台方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出部署。

  

  《方案》规定,述法主体为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进行述法。述法方式方法包括结合年终考核述职进行述法和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述法两种。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的职责,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淄博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履行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等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述法;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法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述法;其他市管干部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进行述法。述法内容应当包含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

  

  《方案》明确,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述法后,要通过民主测评、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的参考。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报经市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述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述法工作的各项要求,把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抓好述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规定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市委依法治市办派员参加区县党委、政府以及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会议,了解掌握有关述法情况。各区(县)委依法治区(县)委员会要参照市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述法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27f3cacd-2933-4574-bb7e-0faa4034aa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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