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建立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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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聊城市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将26个执法领域、377项违法行为纳入免罚轻罚范围,全力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企业发展。截至9月底,全市执法部门“不予处罚”案卷共786件,涉及不处罚数额708.29万元,受益市场主体共786个,其中自然人123 个,法人及其他组织663个;“减轻处罚”案卷16件,受益市场主体共16个,全部为自然人,有效激发了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4月底,向社会公布《聊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84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根据省厅要求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扩展至全市26个执法领域,377项违法行为。其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涉及16个执法领域207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涉及24个执法领域151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的,涉及3个执法领域19项。出台《关于规范执法部门“免罚”“轻罚”案件适用程序及法律文书的意见》,将“免罚”“轻罚”案件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处罚的、立案后调查中发现不予行政处罚的、立案后减轻处罚的等三大类,规范案件适用程序及法律文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立案后不予处罚的和立案后减轻处罚的两类案件,均需经过法制审核程序。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照片制作,完善违法主体认定证据目录,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处罚审批表》,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说明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事实理由、适用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基准。所有案件均须录入“聊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上网运行系统”,做到全程留痕。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大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不罚”“轻罚”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现场监督,涉及41个执法单位。采取现场监督、现场评查、现场培训、现场纠正、现场整改的方式,按照《聊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设定的一二级分解目标,逐项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直接与办案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讲解,做到即知即改,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对执法领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市直部门依据《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抓好督导整改。在全市范围开展“不罚”“免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涉及25个执法领域,共16个部门参加,评选出10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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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9913766c-42a1-4cd5-a5d1-68122c285b0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