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建立第一时间学习机制 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
“链条式”学习,提升学习实效
泰安市司法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第一时间学习机制,推行“链条式”学习模式,结合单位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实行线上学习、线下交流模式,线上以“学习强国”APP为主载体,线下汇总党报党刊,建立学习角,通过座谈、研讨等方式,组织学习交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认识理解,不断研究探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思路和举措。
“衔接式”学习,筑牢政治基石
加强学习与思想建设衔接,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认同、行动上同步,不折不扣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学习与政治建设衔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加强学习与作风建设衔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在求真上下功夫,在务实上做文章,凝心聚力干事业,攻坚克难求发展。加强学习与队伍建设衔接,建立常态化学习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以学促干,考试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参考。
“本心式”学习,践行为民宗旨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为民情怀,将“人民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作为终身课题,从群众身边最关心最关注的事抓起,一件事接着一件事落实,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努力让群众得到幸福感、安全感。立足法治部门职能和优势,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非诉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涉诉调解联动机制。
“导向式”学习,牵引跨越发展
该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领方向,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统领,构建“四统三联双网”大调解格局,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全面推进法治泰安建设,专门设置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率先实现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实质化运行,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拓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向法治委员会述法、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和向党委全委会述法四种形式,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全力推进国家级法治城市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泰安?国泰民安”品牌。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5a0a7e94-0858-4030-82f4-ba0ad262de0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