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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满视野”工程让各类载体都成为法治宣传有效阵地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走进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大枣园社区,与优美整洁的社区环境一同映入眼帘的,是别具一格的法治文化长廊、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栏、朗朗上口的法治宣传标语、图文并茂的法治小故事,由内而外散发出浓厚的法治文化气息。

  

“这些法治小故事能让居民们学到许多大道理!”日前,《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大枣园社区,居民王希涛深有感慨地告诉记者。
“自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共新建、扩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09个,打造普法一条街207条,设立法治宣传栏5000余个,极大便利了市民见法学法和日常生活。”青岛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潘月民处长介绍。
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法治元素的普遍覆盖、法治氛围的全面营造是形成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
2017年6月,青岛市下发《关于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活动中提出,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法治元素的投放力度,开拓法治宣传阵地,坚持服务群众、贴近身边、融入生活的原则,织密普法网络,逐步实现普法元素“满视野”的视觉冲击,厚植城市法治元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在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开展过程中,青岛市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凉亭、普法宣传牌、草坪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景观环境中。
市南区漳州路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城阳区民生公园、平度市现河公园、崂山区“环崂山100里法治文化宣传带”等法治文化景观……这些法治元素景观为群众创造了舒适的学法环境,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青岛市还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美丽乡村、文明社区建设,打造“普法一条街”等法治宣传惠民工程。即墨区服装贸易大道和服装批发市场、小商品城利用普法灯箱、普法广告牌,营造诚信经营、合法交易的法治氛围。青岛市地铁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亮相地铁主要站点,中山公园地铁站建成法治宣传品牌专区,为全市法治元素“满视野”活动增添了新的亮点。
“七五”普法以来,青岛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与此同时,青岛市强化法治元素全方位、立体式“熏染”。青岛电视台、青岛广播电视台、青岛晚报等媒体,在做好“真情调节”“新说法”“丁一说法”三个节目的基础上,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 丁一说法面对面”“法治动漫、微视频有奖征集”等活动,“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增加以案释法、学法考法内容。法治元素入眼入脑入心,在全市逐渐构筑起一套零距离、全覆盖的立体多维普法网络,群众在“举手投足”间就能感受到法治元素的魅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1379bfb9-5753-4eb0-a751-6ee06bd1d4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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