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聘任周莅春等十名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周莅春等十名同志已连续担任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于2021年1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因此,按规定不再聘任(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任期届满不再聘任省级人民监督员名单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03/t20210319_7971610.html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