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废止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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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为了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清理质量,现将《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废止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5日。
联系电话:0431-81763591
电子邮箱:45332204@qq.com
附件:1. 《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 《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3. 《拟宣布废止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03/t20210305_795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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