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创新实施“府院联动,纠纷联处”工作机制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部署,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全省范围首倡“一府两院”联合化解纠纷,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府院联动
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当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及时沟通协调,坚持调解和监督并重,确保司法权、检察权、执法权依法行使,共同做好对涉案具体行为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审查和监督,切实推进行政争议的复议化解、诉前化解、诉中化解和诉后化解。
强化诉源治理
拓宽行政纠纷调处渠道
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释法说理协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案件线索移送、多元聚力解纷、行政化解保障等“六项工作机制”,同时,明确6项可以进行行政争议化解的具体案件类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强大制度支撑。
强化措施保障
确保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及时通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共同探讨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交流办案举措,不断理顺工作和完善办案机制。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信访维稳与舆情应对。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对于在本系统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和课题研究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应当及时互邀参加,促进各方对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学习交流。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切实找准问题,统一执法尺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8/a09fab10-065e-4aff-8169-b9f912e25e2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