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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在行动丨你给我买帐篷,我给你工程?警惕!属电信诈骗!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1年11月,王某(另案处理)冒充某消防大队领导、范某冒充某帐篷厂长,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吉某,承诺吉某给某消防大队购买9万余元的帐篷,便让吉某承包某消防大队的混凝土地面工程,诱骗吉某将购买帐篷的9万余元汇入叶某提供的他人银行卡账户,致使吉某遭受经济损失。叶某提供的银行卡还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叶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范某有自首、累犯情节,叶某有累犯、认罪认罚情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叶某犯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套路繁多,犯罪分子使用他人银行卡、资金账户接收诈骗资金,被骗资金追缴困难。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未见到收款人、不确定是否属实或者明显不符合常识常理常情的,不要转账,守护好资金安全。另外,切勿因蝇头小利而出售、出租、出借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以免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供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二庭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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