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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闹分红 大股东很头疼 律师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让决策权、分红权分离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齐律师、尹律师,你看公司刚盈利,2个小股东就非闹着要分红,而大股东们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则是想购置一套厂房。最近为了处理好这件事,真是耗费了我太多精力!”6月17日上午,位于淄博市张店区颐和大厦的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开良正在向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律格商事法律服务团队的齐向超、尹光玉律师诉说着公司遇到的棘手事。

  

  

  原来,刘开良在昆山有一家高创企业,当初为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就给技术骨干奖励了股份,没成想这一留住人才的做法竟为公司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这段时间,有2个小股东非吵着公司进行分红,提出的条件还很苛刻。公司是盈利了,但公司一直是租赁厂房,每年的租赁费就100多万,我们大股东就想进行再投资——购置厂房,让公司的发展更稳定,可他们就天天闹,真是炒得我心力交瘁,耽误了我不少工作。”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开良说。

  “很多人对律师的刻板印象仍停留在只有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律师,但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律师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于打赢一场官司,而在于从一开始就帮助企业规避风险,避免争议的发生。其实,刘总所占的这家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72%,但还是出现了决策权不统一的问题。如果公司在创建之初,就有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公司的权力架构,这样的烦恼就不会出现。虽然小股东所占的股份很小,不会影响公司大的发展方向,但会影响大家的工作效率。目前的措施一是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让决策权、分红权分离,让小的投资者只做财务投资人,降低在决策上的话语权,或者通过协议安排一段时期内的公司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大股东的决策力;二是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开展股份收购,从股东会层面掌控决策。“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齐向超、尹光玉律师提出了法律建议。

  

  

  法律贯穿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律师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护航,对于这一点,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边英敏也是体会颇深。去年,该公司因一新项目急需大量资金周转,通过朋友介绍,一家成都的投资公司联系到边英敏,对方马上就能提供3000万的资金,但要求把公司的知识产权、房产、设备等进行质押。另外还要求转让一部分股权,在资金归还时再把股权转回来。“因为我们公司急需资金,我们马上赶往成都,和对方签订了意向协议。但当我们把协议转给律师看后,他们极力劝阻。齐向超律师马上飞到成都,和我们一起跟对方谈判。“边英敏说。

  “我们在集体研究了整个合同框架文本后,发现合同内容非常苛刻,极易触发违约条款,而一旦出现违约就可能造成公司股权旁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被投资人攫取,而这对企业来讲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立刻与公司沟通并通过谈判和对方终止这种合作模式。”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齐向超、尹光玉律师说。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淄博市司法局开展“法律助力经济,为企业家护航”活动,组织全市律师深入企业走访,开展法治体检,制定法律服务清单,提出风险防控意见,及时应对处置企业风险。今年上半年,全市律师共为1800余家(次)企业提出法律风险防控等法律建议3万余条。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7/229a233a-bc24-491a-a6c9-0b8aa5b42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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