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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司法局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辽宁省朝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伴随式”执法监督新模式,通过执法监督人员跟随参与行政执法的方式,全程跟踪监督,指导执法,评价总结,以实时监督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以新举措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日,朝阳市司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五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在联合执法活动中探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通过“你查我督”的新型执法监督方式,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监督人员全程观摩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文书制作、现场释法说明、执法人员参与度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各单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情形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柔性执法作用。同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督促执法人员及时改进,切实将行政执法行为做细、做实、做好。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全过程记录执法现场视频等方式,提高了执法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08/t20230818_48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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