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四项举措做好涉疫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作用,部署开展“涉疫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面摸排、靠前调处,在积极化解各类涉疫矛盾纠纷上精准发力,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最大限度将涉疫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各镇办、村居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将各类涉疫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制定《淄川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淄川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988件,其中涉及疫情纠纷97起。
法律顾问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洪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纠纷现场
二是培育行业调解。按照“归口调处”的原则,在已成立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基础上,重点做好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金融监管、婚姻家庭等领域完善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员队伍,增加29名调解员,满足调解任务需求。
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现场
三是健全诉调对接。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切实发挥好司法确认保障功能,做好法官指导下的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调解前置、鉴定前置工作,把纠纷化解在诉前,目前区司法局共派驻法院调解员15人,今年以来共调处纠纷249起。与区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模式、资质要求、工作流程、各项保障等做出规定。
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疫情期间,驻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分调裁网络在线调解一起案件
派驻基层法庭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
四是加强公调对接。结合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驻所调解室信息化功能建设水平,加强派驻单位、调解员之间的横向、纵向沟通联系,人民调解员与社区民警共同开展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今年以来共调处纠纷255起,调解成功245起,调解成功率达96%。
人民调解员与社区民警共同开展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五是强化科技应用。推进“山东智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脑客户端“四位一体”调解终端应用,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线上运行。截至目前,智慧调解系统共上线人民调解员1554人,线上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88个,线上处理矛盾纠纷736起。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5/6ffb7389-f8ef-47bd-a2d4-a3b8732c33e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