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三措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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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激活存量,做精“专业化”调解队伍。在巩固传统队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途径。全市选聘专职调解员440名,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实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全覆盖,休宁县、黟县还为所有村(社区)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吸收心理咨询师、律师、公证人员等专业人士组建调解专家库2支。
二是创新变量,做优“品牌化”调解队伍。各区县结合实际创新建立了各自的调解品牌。黟县创立“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在全市推广;祁门县组建“党员红袖标”队伍;休宁县创新“换作是你”工作法和“纵横36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屯溪区“逢四说事制度”;黄山区“1863”矛盾纠纷社会自愈体系。个人品牌调解室工作扎实推进,已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8家,发挥“明星调解员”的作用,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引进增量,做大“社会化”调解队伍。在原有的村级调解组织基础上,结合地方特色资源,广泛吸收老党员、老教师、乡贤和村民骨干、志愿者等群众队伍力量,筑牢基层治安防护网。如屯溪区的“五老调解中心”、徽州区城区“楼栋”服务三级志愿服务体系、祁门“党员红袖标”队伍等,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xdt/5559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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