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司法局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潍坊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定位,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高点定位、精准发力,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基础不断夯实
潍坊市司法局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职能、发挥优势,聚焦打造最佳营商法治环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明确六个方面20项措施。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营创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对牵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任务作出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为契机,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制度保障、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7个方面,对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调度。组织50余家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律师协会负责人进行座谈,剖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聚焦重点领域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稳步推进
深入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推进年活动,去年以来,下发律师案卷评查通报5期,评查26家律师事务所427本卷宗,发现746个问题,立案审查11起违法违规执业案件。加强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公证队伍素质提升培训班,去年以来共办理公证事项51393件。公开选拔第二批法律援助专职律师11人,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标准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暨规范执业检查专项治理活动,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中开展党课讲授、案卷评查、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规范行业秩序。推行“一站式”仲裁立案服务,建立速裁程序和小额快速处理机制,推行“调解优先、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和谐仲裁”办案机制,建立办案秘书、分管主任超审限案件督办制度和月调度制度,加大社会仲裁员首席办案机制建设,仲裁案件办理更加专业高效。完成2018年度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依法对2家违规法律服务所暂缓年检、责令整改,对11家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坚持从严管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扎实有效
联合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与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贯彻执行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机制改革、促进公平竞争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各项工作要求,对全市现行有效规章和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对涉及开放政策的文件从严把关,去年以来共审查《关于进一步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的若干措施》等13件涉及开放政策的文件,均未发现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
发挥职能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开展证明事项梳理排查、核查整改、证明清理、繁琐环节清理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两清理”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2348”热线全天候专业律师解答咨询,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推进公证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为企业设立、并购、融资、招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等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列出必检的55个项目,走访企业1111家,制作法制体检报告1111份,提出法律预案和意见1315项,进行法制宣讲599次,排除化解纠纷501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进民企”活动,组建法治宣讲团,广泛宣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各类媒体法治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推进相关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违法犯罪,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1/bd36a997-e15c-4c2b-8e7d-c046172b31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