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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打造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临沭县司法局以“队建制、实战化、社会化”机制创新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实践,打造了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实现了机构建设专门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监管教育社会化。

  

  

  

  

  抓住改革契机,实现社区矫正机构专门化。今年以来,临沭县司法局围绕改革工作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将社区矫正“队建制”列为全县“三点一强”重点改革事项。协调争取机构编制部门支持,日前,临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批复》,同意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县司法局股级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面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统一行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承担调查评估、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训诫、警告、追查等职责。同时在各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实现社区矫正执法体制的重大突破。

  

  整合资源力量,实现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根据临沭县委编办文件批复,临沭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核定编制6名,所需编制在局内部调剂;各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配备3-4人,所需人员编制在各司法所内部调剂。在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有效整合资源力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实现了“队+所”共建的最大效能。在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上,注重强化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统筹各方资源,实现教育监管社会化。临沭县司法局在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社会专业队伍建设,形成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新机制。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协管员。为进一步筑牢基层社区矫正监管基础,依托现有的网格警务员队伍,在村、居(社区)建立了608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触角向基层最末端延伸。二是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成员作用。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由“执法中队+村两委“”干部+家庭成员”组成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和社区(村委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双管双评”。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心理咨询师、退休政法干警和基层法律工作者80余人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向基层延伸。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5/04375496-30d0-453e-bdf5-3cb456a5c2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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