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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发挥督察“利器”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19年以来,聊城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建章立制、明责确权、压实责任、真督实察,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加强学习宣传,建章立制促规范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时间组织编印《法治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将《规定》列入汇编内容,呈送依法治市委员会各主任、委员和各协调小组成员,发至各县(市、区)法治委和市直相关部门;举办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将《规定》作为重点培训内容,邀请专家进行解读,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者更加全面系统的掌握法治督察的有关要求。今年3月,依法治市办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督察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内容方式、纪律责任等,为法治督察规范化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抓落实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堵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法治督察的重点,2019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联合编制部门开展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行政复议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察;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并严格抓好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今年,将《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重点工作和年度督察工作计划,以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升级。

  落实年度报告,强化监督见实效

  《规定》设专章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报告的报送内容、范围和时效以及公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将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工作列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考核指标,作为考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方式。今年,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化、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将年度报告工作列入《聊城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规定》,按时报送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目前,8个县(市、区)政府和33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完成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档升级。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4/31589097-6939-418d-8435-4a5df122e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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