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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化”举措 打造社矫工作“福鼎模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0年,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福鼎市司法局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坚持智慧矫正、因人施矫、人性帮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信息化、个性化、社会化”三大举措,打造出社区矫正“福鼎模式”。福鼎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311人,2020年起至今无重新犯罪人员。

  一是以信息化提高工作效能。

  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建成了总面积668平方米的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投入资金520余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投入375万元,配套社区矫正一体化监管指挥平台,开启了中心调度指挥、终端定位监管、在线帮扶教育的“智慧矫正”模式。

  “交互式”协同协作。依托可视化平台,实现局机关与司法所以及司法所之间的相互交互。可以远程指挥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并通过视频云端将基层处置情况实时反馈指挥中心,确保事件在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和反馈;并将此项技术运用到对嵛山海岛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对象的入矫宣告环节中,创新性的开展远程入矫宣告模式。

  “便捷式”省时提效。在政务外网上自主开发邮件系统实现县乡两级文件传输功能,将信息化触角延伸至乡镇一级,节省大量经济、时间成本,实现文书传输安全高效便捷。该系统上线后,乡镇所来往局机关办公差旅费用年节省20多万元;同时还上线了自助心理测评系统,让社区矫正对象自助测验并生成报告,真正做到省时又提效。

  二是以个性化落实精准矫治。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思想行为变化,及时调整矫正方案,有的放矢的开展个性化矫正。

  管理个性化。对17名文盲、年迈等不能安装使用“在矫通”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核查台账,以通信联络、视频通话、实地查访、委托村(社区)干部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活动范围,做到不脱管、漏管。对2名批准可以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以信息化核查等方式持续性跟踪,掌握其活动轨迹,发现情形消失的,立即终止。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除调整管理类别、增加发送位置信息次数外,还增加对其电话抽查、实地查访、个别教育的次数,符合使用电子定位装置情形的,一律佩戴电子腕表,确保管控到位。

  教育个性化。对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邀请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的讲师进行专门教育;对有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心理学专业人员进行特殊教育;对行动不便无法参加集中教育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进行个别教育。通过因人施矫的个性化矫正措施,既体现了刑事执行的“力度”,又彰显人性关怀的“温度”。

  三是以社会化凸显人文关怀。

  在落实监督措施之余,高度重视社会适应性教育帮扶工作。

  主动协调,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与民政、人社、教育、团市委、关工委、妇联、律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志愿者队伍,对需要帮困扶助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协调解决其就业、子女就学、低保、临时救助、法律咨询等问题。2020年,共协助办理低保3人,解冻社保1人,落实一次性救助23人。

  因地制宜,发挥企事业力量作用。“福鼎白茶”畅销海内外,品牌知名度日益提升。“白茶”企业劳动力需求也较大,福鼎市充分利用点头、磻溪等产茶大镇的天然优势,主动与当地茶叶协会沟通协调,对接茶企,形成“帮就业、帮管理、帮解忧、帮发展”的帮扶管控制度,成功帮助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再就业”。同时,福鼎市司法局与福鼎市仁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举办多期茶艺、评茶员培训班,累计参训对象达100余人。通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顺利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xsqsfj/202101/t20210126_5526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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