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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采取1、2、3措施压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从25日举行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上获悉,上海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制定一张清单,完善两项制度,推进三个体系等系列措施,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上海千家生产企业“生根”。

  当天,光明乳业、太太乐等30家企业代表现场签订承诺书,上海1300余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同步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记者了解到,以企业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为契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综合运用飞行检查、第三方参与监管、物料平衡审计检查等多种检查手段,压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张清单”以食品安全基础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发布实施《上海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涉及许可资质管理、禁止性生产行为、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0个大项108个子项的主体责任,为食品生产企业划定了明确的食品安全底线。

  “两项制度”是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立生产源头控制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结合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的实施,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定期自查,建立企业自查自纠机制,对自查内容及整改要求进行制度化和表格化。目前,上海食品生产企业已100%建立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和定期自查制度。

  “三个体系”是针对小微企业制定《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危害分析控制与关键控制点建设;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推进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逐步形成“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第三方体系评价”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落实,实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闭环。(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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