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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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政治部《关于开展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我厅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拟申报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参评星级认定,推荐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参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时间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8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公示期间来信寄福建省司法厅政治部收,电话:0591-83770260。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03/t20210312_55477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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