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华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结合” 邻里促和谐
今年以来,光泽县华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新思路,运用调解“三结合”方式,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及时修复邻里关系,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
一是法理德相结合。针对农村的邻里纠纷多涉及家庭、宗族威望、面子及民风民俗等因素,单靠法律并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双方的“怨气”。华桥乡调委会注重法理德结合,一方面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村民对邻里关系有正确的理解,另一方面通过远亲不如近邻的处世道理感染、打动当事人,使其愿意接受调解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防调控相结合。针对矛盾双方当事人大多数是世家邻里,甚至是亲戚,一旦矛盾激发,容易引发争斗,甚至转为刑事案件。华桥乡调委会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民俗及时间节点等,以预防为先,及时依法调解为主,同时,发挥村(居)调委会作用,对已调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从而避免积怨在邻里纠纷中借题发挥,相互刁难,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三是舆论服务相结合。针对在农村调解过程中,存在一些当事人宁愿相信舆论评价,也不愿相信调解员苦口婆心劝说的情况。华桥乡调委会采用顺应当事人心理这一策略,充分发挥村干部和亲友的作用,帮忙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诉求、理性维权,同时,满足当事人各方面的合理要求,为村民解决后顾之忧,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地位和形象,从而加快调解达成和方案落实。
目前,华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0起,其中邻里矛盾纠纷28起,化解率100%,使得邻里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得到圆满解决,进一步筑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xzjdsfs/202006/t20200610_5300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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