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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个对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沧州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做好“三个对接”,凝聚各方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医疗纠纷调解能力和水平。

  一、做好市医调委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工作支持。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财政、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医调委主动对接各成员单位,争取支持。通过市财政局申请到了140万元政府年度采购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向市国资委争取到580平米办公用房,完善了立案接待、纠纷调解、专家评议等功能室;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医疗纠纷调处联动机制,遇有涉医疗纠纷治安警情,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引导当事人到市医调委化解医疗纠纷。市医调委与市中院建立医疗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医疗纠纷调解文书司法确认程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累计司法确认医疗纠纷调解文书189件。

  二、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形成化解医疗纠纷工作合力。注重宣传引导。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主动向当事人宣传调解的灵活、高效、免费等独特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通过市医调委或卫健委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注重整合资源。对复杂疑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整合汇聚人民调解第三方社会资源和行政调解资源的不同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根据需要邀请对方调解人员参与纠纷化解,共同发力,合力解决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定分止争。注重协议履行。《沧州市医疗责任投保管理办法》出台后,沧州市医调委积极推动市区5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与保险机构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每年投保总金额超1000万元,为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做好与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的对接,提升医疗纠纷调解专业化水平。聘请医疗专家、司法鉴定专家、律师等建立医疗纠纷专家评审团和委托鉴定信息库。对调解赔付金额可能超出5万元的医疗纠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医疗过错责任评估。评估意见作为划分过错责任的重要参考,大大提高了过错责任认定的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沧州市医调委累计受理医疗纠纷1268件,调解成功1103件,调解成功率达87%,涉及赔偿金额6353.67万元,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投诉、信访、舆情等问题,为维护沧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沧州市医调委多次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国家卫健委等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沧州市医调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努力创新,推动沧州医调委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贡献更多沧州经验。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3/11/07/030261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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