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雷程茜等21人律师执业的决定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77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雷程茜等21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雷程茜等21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衡阳市司法局、岳阳市司法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21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21名)
长沙市
专职律师(7名)
雷程茜 湖南越一律师事务所
颜 君 湖南麓邻律师事务所
周妤璐 湖南湘人律师事务所
魏新民 湖南民韦律师事务所
邓 耀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徐明德 湖南厚川律师事务所
唐军松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4名)
付旭明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邓 斌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王 玲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李保国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援助律师(1名)
吴静芝 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湘潭市
公职律师(2名)
王 璞 湘潭市总工会
徐桂芳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衡阳市
专职律师(2名)
阳莲花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
王民危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
岳阳市
公职律师(3名)
张天勤 岳阳市司法局
余 楠 岳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黄创新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专职律师(1名)
黄一琦 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徐春凤 保靖县公安局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3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3/t20210324_15073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