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队伍”推动矛盾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王鹤霖 王家梁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结合区域特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积极发挥“三支调解队伍”作用,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发挥巾帼调解队作用。组建以妇联干部、村(社区)妇女主任、女法官、女司法助理员等人员为主的18支217人的巾帼调解队,今年来调解矛盾纠纷142起,接待来电来访197人次、有效解决173件。二是发挥绣娘调解队作用。结合水族妇女聚集刺绣、话家常的民族生活习惯,成立“水乡绣娘家事调解室”,建有水族、苗族、布依族三支绣娘调解队,共化解矛盾128起,受理率和成功率达100%。三是发挥人民调解队作用。通过居民自荐、居委推荐等方式,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6名。吸纳1348名网格员、5315名联户长组建社区人民调解队,通过集中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多种方式,共调解矛盾纠纷2147起,有效解决1769起。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1/t20231124_4901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天津着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下一篇:疏通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