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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法治宣传保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青岛市司法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指引

  法治宣传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积极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发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法律责任常识》。大年三十,青岛市司法局连夜整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常识,列明疫情防控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列明民众应履行的五个方面的法律义务,列明11类不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常识》经媒体刊载后,引起广泛关注,诸多媒体广泛转发,为非常时期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做出贡献。二是发布法务惠企一封信。通过青岛司法微信公众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政务网等渠道发布《法务惠企:致广大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在前期推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举措基础上,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企业。公开法律和政策咨询热线,由政府采购的5家律师事务所组建的惠企法律服务团队提供免费法律和政策咨询、权益维护保障、政策实施监督、贸易纠纷防范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服务,精准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三是公布涉企政策汇编。为将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金融、外贸、税收、劳务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政策。为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青岛市司法局汇总编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汇编》,并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两手抓、两不误”。青岛市司法局在“青岛司法”“青岛普法”两个微信公众号设立“疫情专栏”,开通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截至2月16日,两个微信公众号各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防控知识等信息128篇、133篇。

  指导法律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成立法律服务团。青岛市成立由100余名律师组成的新冠肺炎防疫应急律师志愿服务团,针对全市的疫情防控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该服务团由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团长,部分副会长、副监事长任副团长,所有副会长和常务理事都参加。服务团成立后,及时组建微信工作群,下发学习资料,明确服务团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原则。同时,全市多家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也分别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本所专业律师成立防疫公益律师志愿服务团。据统计,全市律师事务所共成立各类法律服务团近20个。服务团主要以电话、邮件、微信、QQ等线上服务为主,致力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提高防控主体法治意识,提供疫情防控公益法律咨询,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特别是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群体、患病群众以及家属提供优先、尽责的公益法律服务。湖北与青岛两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为湖北在青岛以及在湖北的青岛籍人员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以及心理咨询等其他在线帮助,业务范围涵盖劳动人事领域、经济合同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刑事领域等。

  二是解读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需要,春节假期做了适当延长,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劳动关系问题。青岛市律师事务所紧急组织专业力量,迅速编撰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手册、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指引,对“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工资会不会停发”“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劳动者,工作报酬是最低工资吗?是病假工资吗”“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吗”等17类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给出答案,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相关法律手册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形式广泛传播,宣传效果较好。

  三是利用好普法在线节目。2月10日,青岛市“我执法我普法——市直国家机关普法在线”特别推出一期企业合法合理应对疫情影响的专题节目。节目邀请连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同志、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政策规定,延长放假、延迟复工期间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问题等进行了探讨,并为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建议。

  发挥法律服务渠道宣传作用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机构等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单位,也是防控的重点区域。为保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常开展,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力量,迅速编辑并发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办理指南,让大家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中心为市民支招,网络搜索“山东政务服务—青岛站”,打开该页面,点击“办事服务”后,搜索“法律援助”,即可找到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民可拨打市公共法律服务专线“12348”电话咨询,有专业律师值班做好解答。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推出了《关于防疫期间在线申办公证的指引》,并倡导公众尽量选择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理公证,对线上申请办理公证的工作人员将优先处理。公证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公证”或市中公证处官网www.qdnotary.com进行在线咨询、办理公证业务。

  1月28日,青岛市公证机构在全国公证行业首先倡导并联合发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公证公益行动,来自29个省(直辖市)的135家公证处加入此次行动。此次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如果遇到不法商家哄抬物价等行为,可以下载安装手机“公证云”APP,对违法现场和事实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并上传到参与联合行动的公证处云系统,以便固定电子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整个过程公证处向取证群众免费开放。通过公证电子证据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取证维权,降低维权成本,也减轻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压力,为疫情防控、防止市场恐慌发挥积极作用。

  青岛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暨开展捐助活动的指导意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捐助活动,倡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为疫情防控做出法律执业人员的贡献。120万只手套被第一时间运送到武汉;总价值40万元的30台空气消毒机捐赠至孝感防控指挥部、医院、武警部队;8台空气消毒机捐赠至青岛妇女儿童医院,6台空气消毒机捐赠至青岛中心医院;1万盒抗感染药物捐向黄州人民医院;上万医用口罩捐至武汉和我市相关医疗机构;1800余副护目镜捐赠至定点医院和相关部门。据统计,青岛市律师事务所通过各种渠道捐款,共计340多万元,捐助各项物资近百万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27547a7e-6437-4596-8c74-2770206573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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