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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四个强化”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潍坊市司法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依法防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迅速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通知》,就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微信群推送等形式,及时传达和解读上级最新精神,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迅速把资源力量向疫情防控工作集中、向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积极有效地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强化法律服务

  潍坊市律师协会发出倡议书,引导律师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或矛盾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做好处置预案,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安排50名党员律师坚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实时解答法律咨询。全市公证行业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农民工、志愿者等群体及其家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针对不法商家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引导群众运用电子证据保全公证业务维护自身权益。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新举措,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形式,引导群众选择电话预约、微信咨询、“互联网+”等方式办理业务,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机制,临时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复议、仲裁机构采取“倡导通过网上申请、允许申请延期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司法鉴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组建20人团队,为市民免费提供疫情期间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强化普法宣传

  发挥守法普法协调职能,下发《通知》,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网络安全法》《价格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法定传染病的界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单位和个人权利义务、违法涉罪追责等与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引导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全社会依法防疫意识,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大力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开辟普法专栏,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发布法律知识问答,提供在线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卫健、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信等部门通过发布法律责任告知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法治潍坊”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知识30问》;市律师协会制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册》;各县市区局组织工作人员下沉村(社区)一线,结合人员排查、防疫检查等工作,开展现场普法。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布疫情防控普法文章500余篇(条),点击率达3.2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强化维护稳定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管控的通知》,对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等管理作出部署,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并加强信息核查,密切掌握行踪,对请假外出到发现疫情地区的一律不予批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定位核查,司法所每天不少于两次核查手机定位情况,县市区司法局每天抽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者确诊病例要立即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动员组织全市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特别是加大医疗纠纷排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调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强应急值守,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在位,及时掌握应对突发情况;每天由局分管领导带班,安排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汇总报告疫情防控、维护稳定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运转、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a7decbe9-c3c7-49bf-a364-0ee88a322e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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