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十点意见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疫情防控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聊城市司法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十点意见》。
一、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政治站位要有新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理顺特殊时期工作秩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坚决服务中心大局,确保关键时期工作不掉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当前极端重要工作任务。坚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中心思想不动摇,对照年度工作计划,理清哪些工作需要“因疫延期”,哪些工作需要调整组织形式,哪些工作必须“疫后补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效好。
三、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区分案件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进度明白表。针对疫情发展态势,近期各级法院对部分案件进行延期,省厅也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延期案件的应诉程序对接处理。要建立应诉案件明白表,根据法院通知及时调整修订,确保案件无遗漏。此外针对延期案件,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与争议双方沟通联系,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争取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四、启动线上立案和解模式,根据实践总结经验,探索线上办公新程序。积极采用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系统开展线上复议立案审核工作,需要当事人补交的书面材料可以采取扫描原件电子传输、纸质材料邮寄送达等方式灵活处理,为拓宽复议渠道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积极采用腾讯会议、学习强国等视频会议软件系统探索网上和解模式。对不能延期和解案件要采取零接触组织和解,加强线上专业分析、释法说理和沟通协调,确保和解成效。根据工作实践总结完善“智慧复议”、“智慧和解”线上办公工作程序。
五、紧盯年度考核短板弱项,查缺补漏夯实基础,确保实现业务建设新速度。针对2019年度行政复议应诉业务考核存在的突出性问题,要紧前抓实力促整改,力争早部署早展开。对于一些基础性薄弱环节,要积极争取县(市、区)政府和局党组的支持,加大硬件和资金投入,及早制定、申报计划,尽快配齐专业人员,配套基础设施和各类办公设备,确保行政复议应诉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六、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热情接待业务咨询,确保司法为民再树新形象。要加大业务理论自学研究力度,经常聆听专家网上授课,学习积累优秀案例材料,积极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要及时公开办公电话和网上办事渠道,热情接待和回复办事群众电话咨询、网上留言,必要时公开个人电话、微信等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医患纠纷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要启动优先响应机制,切实以实际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七、加大业务工作创新力度,暂停窗口线下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配合目前疫情防控最有力的举措。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暂停立案窗口线下服务。充分利用各类信息系统拓宽业务办理渠道,把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常态化、制度化。
八、加强工作成效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管控舆情,弘扬政府法治建设正能量。利用好工作微信群、朋友圈、qq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各类文件和指示精神。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持续进行疫情防控以案释法,引导大家不传谣、不信谣,保障自身权利,履行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带头弘扬正能量,坚决抵制谣言散布,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
九、提倡科学防控综合施策,轮班值守认真履职,确保系统不发生重大疫情事件。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人员科学防护工作,要对办公地点和周围场所定期消毒处理,3人以上集体办公的要每天检测体温,做到自我监控。遇到发热高烧、头晕乏力和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自我隔离和主动报告。轮班值守人员要全时在岗在位认真履职,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采取一切积极措施确保系统内不出现重大疫情。
十、加强疫情期间形势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情况。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新动态,深入研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加强整体形势研判,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94f119d3-d56a-4cdb-be2f-ee8abfb549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