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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依法防控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发表重要讲话。2月6日,中共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就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树牢大局意识,深刻认识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依法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举措,把法治精神和要求贯穿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依法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执法过程要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公平、量罚适当。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安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增强法律意识、大局意识,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响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隐瞒涉疫情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持良好心态,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

  

  《通知》强调,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主动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要创新运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渠道,积极提供线上法律服务,避免人群在接待场所聚集。要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机制,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主动靠上工作,利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宣传防疫相关法律法规。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和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医患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建立和开通绿色通道。要坚持联防联控、严防严控,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认真做好网上信访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dbd4944b-cb22-41ef-ae4f-4b15b7f07f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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