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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共法律服务倡导电话咨询、错峰办理,一次办好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场所,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空间相对密闭,工作时间人员密集,属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疫情发生以来,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始终保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并结合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保证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于2月3日起有序返工、正常工作。

  

  

  

  在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门口设置了一处体温监测点,对进入服务大厅的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和健康观察并登记。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大厅的门把手、服务台、桌椅等进行两次彻底消毒,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来访当事人身体健康。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每一位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我们都会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提醒其佩戴好口罩。并且服务中心2月1日就通过菏泽司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向广大市民发布倡议书,提醒疫情期间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业务,以保证迅速办、迅速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中心对外开放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两个窗口正常办理业务,每天接待10余人次。对电话预约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工作人员会提前告知其需要携带的资料,尽可能防止“来回跑、反复跑”,做到一次办好;对业务办理完毕的群众,工作人员会劝其尽快离开服务大厅,减少在大厅的逗留时间,并督促其带走携带的物品。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由从全市律师事务所抽调的两位优秀专职律师担任热线平台接听人员,工作时间内免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果确需外出办理业务,请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业务,出门请佩戴好口罩。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788be5d5-0308-4c62-a961-707beb8038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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