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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律援助筑起“疫情防控墙”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在确保防止疫情传播的同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通法律援助电话专线 实行“电话办”

  

  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开通法律援助申请专线0531-82717919,设有专人接听,对有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先拨打专线进行电话咨询,通过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到现场办理。

  

  强化法援在线力量 实行全程“网上办”

  

  倡议市民通过网络申请法律援助,并在微信公众号和大厅门口公示,市民可关注“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法援”,即可通过“济南法援在线”平台用手机或电脑实现网上咨询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无须跑腿,全程网上办理。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后台律师在线值班力量,全程监测网上申请动态,做到1日内有回应。2月3日上班第一天,即通过法援在线受理一件残疾人蔺某的法律援助申请。

  

  强化接待大厅防护措施 实行“视频办”

  

  为做好来访人员疫情排查,在大厅配备体温枪和医用酒精等消毒防护物品,每天对进入办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台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安排保洁人员对办公楼周围及楼内办公区域每天4次消毒杀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优先提供视频接待服务,接待大厅安装现场视频设备,张贴服务微信二维码,可通过扫码进行微信视频服务,实行接待律师和来访人员隔离接待受理。

  

  简化工作流程 实行现场“快速办”

  

  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速度,实行“一小时办结制”,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启动经济困难个人声明制度,疫情期间无法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可申请填写经济困难个人声明,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强化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实行“轮岗办”

  

  为避免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发生交叉感染,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疫情期间轮岗值班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合理安排轮流到岗到位,值班律师和其他人员在家办公并保持手机、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实行工作群内每日报告制度,随时待命。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2/c5dbcfad-6deb-4f66-a3fd-cd6d9ed53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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