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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打好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组合拳”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个坚持”推动“四个深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坚持专群结合

  推动一般调解向专业调解深化

  以“三个打造”坚持专业调解服务群众。打造律师专业调解团队。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商事调解等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律师调解制度,建立律师调解中心,从全市登记在册的1400余名律师中,择优聘任律师调解员55名,并建立市级律师调解员库。2020年5月,律师调解中心成功调解66名员工追索劳动报酬166万系列案,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

  打造“一镇一品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深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多年来,中山市建立了多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品牌组织,利用行业规范、行业人才、专业技能等手段解决业内矛盾纠纷,定纷止争,效果显著。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成立11个调解工作室,覆盖医疗、拆迁、退役军人等多个重点民生行业领域。

  坚持多元参与

  推动单边作战向协同攻坚深化

  分级分类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探索创新多元调解工作体系。多元调解实现“一条龙”。针对公安、交通、信访、诉讼、医疗、法律援助工作中汇集矛盾纠纷数量繁多、错综复杂、易发多发、易留隐患等突出问题,制定并实施相应协调联动工作方案,注重“公调对接”、“交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医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六项机制”对接到位。同时,创新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的排查预警、引导分流、咨询受理、调查协助配合、联合调解、人员培训等“六项机制”,在全市各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2020年试点至今,共接收案件3271件,引导到行政复议383宗,较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制定实施《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确立律师专业引导、心理咨询疏导、聘请调解员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一条龙”服务机制。2020年,调解案件完成司法确认申请为159宗,比2019年增加62%。

  跨界共同调解避免“地方保护”。对于群众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地,江门市出台《中山江门跨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实施方案》,针对这些地区建立了跨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并制定了排查预警、联动化解、信息共享等制度。

  涉港澳调解组织对接“湾区所向”。积极探索建立涉港澳纠纷调解机制,与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的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沟通联系,发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为常住中山市的几万澳门街坊提供“家门口”式的公共法律服务。2020年机制运行以来,已协助化解涉租赁、房产、继承领域纠纷等50多宗,受到澳门同胞的广泛好评。

  异地商会调解“来了就是中山人”。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乡情浓、乡贤多、资源广的优势,在市工商联和各镇街商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4个,建立异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6个,借助新载体推动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强基导向

  推动矛盾调处向源头预防深化

  推进“三级平台+网格化+规范化”等系统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市镇村”调解网络“全覆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门诊式”调解超市,基层法院的调解团队、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室合署办公、各司其职,对各类民生纠纷提供免费诉前调解服务。2019年,中山市“调解超市”工作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2020年“调解超市”共调处各类纠纷10529件,自动履行率97.5%,有力缓解中山诉讼立案量排全省前列的困难。在各镇街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如建成智慧调解中心,以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调解点为基础,逐步构建覆盖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的集约化调解中心,实现一个镇街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中山市277个村(社区)实现了“村村有法律顾问”,共120多位律师担任驻村法律顾问,全面形成了“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全员参与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格”。逐步将社会矛盾调解、流动人员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职能整合到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中,实行一体化运作,调动村居老党员、老干部、专家能人、社工等“法律明白人”成立调解员队伍,投入全方位、拉网式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活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大街小巷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劳动关系、薪资报酬、店面租赁等矛盾开展专项排查,切实做到重点关注、重点防范、重点调处。

  以规范化促进服务“精准普惠”。完善岗位责任、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档案管理、联勤联动等制度,绘制扇形调解工作流程图。制定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以案定补”申领审批审核流程,实行一案一登记制。按照“一案六表”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编印《中山市石岐区人民调解工作手册》,总结调解素材和经验并向全市推广。

  坚持需求导向

  推动传统模式向新兴模式深化

  充分利用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手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线上线下实现调解“不打烊”。通过“网上调、掌上调、微信调、电话调”等服务模式,引导群众优先通过广东“慧调解”、粤省事等在线调解平台寻求服务。全面应用“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全市法院与各调解组织、各调解员全面对接,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登记、办理、调解、确认、转立案等全部网上操作,上线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300多件。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开展线上调解、视频调解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受到群众欢迎。

  建立培训阵地培育“法律明白人”。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共建中山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调解专家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育一批以基层法治工作者、村干部、老党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活用融媒体宣传“春风化雨”。创新在“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建立每周一“调解”专栏,每周一发布本地新鲜典型调解案例,“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42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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